牡丹江东方明珠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9日,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一条路68号,法定代表人为谷峰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: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洗浴服务;烟草制品零售;游艺娱乐活动。一般项目:会议及展览服务;停车场服务;谷物销售;润滑油销售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住房租赁;洗车服务;居民日常生活服务;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;初级农产品收购;销售代理;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台球活动。
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一条路68号